故事讲述生活在印度的一个英国家族剧团。他们在城镇和乡村间巡回演出莎士比亚的戏剧。透过他们的旅程,观众可看见印度的面貌在不断变化,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印度王公变成了酒店老板,体育运动变得比文化活动更重要,传统剧院被宝莱坞电影所取代。影片改编自Geoffrey Kendal和他女儿Felicity Kendal的游记。
导演:James Ivory《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此情可问天》
获奖:1965年柏林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
哈,死于不知道怎么节约用水和怎么跟陌生人打交道。也是活该。
是有表达的,但是剧本不够好,太硬了。三星。
《记忆》英雄迟暮,他只是老了,正义却没有老去
套路有点老,但是周末晚上看看感觉还不错啦!
有盖皮尔斯有曾经的球花莫妮卡贝鲁奇,但仍然不好看。太多发正义春的人显得编剧低智
1.70岁杀手重出江湖!
叫掘金不如交守金,完全是人为作死,最后螳螂和蝉都有天收
迅速杀掉一人埋了,在金子那做个标记,带着工具回来
分数:60
没那么落俗套,有一些创新之处。可惜,不能说太多,要不然这部电影就没法儿看了
①这部《记忆》,也被译名《记忆营救》,毕竟连姆大叔的新片要是没有营救两个字,根本就没有灵魂。
就那么回事吧,后半部分显得那么无聊又无力。有点故意拖节奏的感觉。21世纪电影的通病。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廉颇老矣…近些年看着老牌动作明星们的新剧 容颜看去 身材走形 动作缓慢 总有种心疼的感觉…
就是跟很多营救差不多的片子 杀来杀去 动作戏很老态了 不是很类型片 杀手可以不听雇主的话只做“正义有良心的事情” 然后警察抓不住抓不了的人 杀死说那就自己解决他吧d
这片子把Liam叔虐得可惨,又是老年痴呆,又是良心折磨,又是刑讯逼供的。
剧情七零八落的,为了跟片名记忆呼应上在最后硬生生来了一出靠记忆找到关键证据的桥段,我真是醉了。
故事基础还是可以的,双线并行,使得连姆尼森没有像他的其他电影一样过度英勇,逐渐失忆的设定让他多了一丝脆弱。不过结尾确实太随意了,有点不知该怎么收,于是就这样了。
标准制式的尼大爷动作基本没有了,很可惜,八成老爷子确实腿脚不太灵便了,可以理解。如果非要指出剧情逻辑上的硬伤也不是不可,觉着编剧初衷就是想表达某种对整个制度环境的悲观情绪,尼大爷扮演的职业杀手身患老年痴呆且病情日益恶化,对于其内心刻画的描写我想电影毕竟难以做到……抛开吹毛求疵,钱权结合对整个生态的管理体系的腐蚀是显而易见的,编剧最后给出的答案也只能是匆匆借靠法外暴力来捍卫善良的人心中对正义的虚幻和错觉。
1、故事一定是关于拯救,不管什么立场,突然就要开始帮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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