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恐怕真的过时了,一见钟情和族群背叛都像是熊孩子恋爱脑,很难动人,而且男主角肉眼可见的不行。就全当来欣赏新晋最佳女配了吧。
喜欢嫂子,敢爱敢恨,聪明能干有自己的想法,热情开朗明媚动人。前面两场舞惊艳到极致,曼妙的身姿美丽性感到喷鼻血,力量感也是绝了,那两条腿舞起来简直踩在我心尖上...
斯皮尔伯格万晚年探索歌舞剧,就像大卫霍克尼晚年拿ipad画大风景A bigger picture。都探索了,探索了…
故事乏善可陈,可这运镜和打光真的好屌,人剑合一那种
政治正确终于到了华人身上我很欣慰,石破天荒,但是这个也太难让人相信了……毕竟男主的脸也太寒碜……尤其是那个羽绒服和发型,我死了……
為什麼原版這麼生猛,老斯也能拍成主旋律⋯這就是傳說中的學院派嗎
前半部分Jimmy O. Yang being Jimmy O. Yang的时候还是很有意思的,后半部分就是非常cheesy的圣诞电影了。片中故事发生在Lake Placid,美加边境的滑雪小镇,离我家就3小时车程,是我一直想去但是最后一刻总是放弃的小镇,希望边境重开后能去一次。
这个中二的剧情实在是看得我全程黑人问号lol… 三星全给神一样的斯皮尔伯格,40多年了依然是好莱坞商业片场景调度 & 艺术指导的业界天花板,真大写的服气
斯皮尔伯格的电影无论怎么样都能保证下限,但是很可惜,这次的下限就是它的上限。对于歌舞片的剧情无论是逻辑还是情感转折都能给予极大的宽容,但是这种“没心没肺没有温度”的“高尚”爱情只会让我感到恐惧,更别提那糟糕的种族肤色问题的处理,既然本片最佳的就是调度,何不把故事改编成斗舞而非斗架。60年前的故事不是不可以说,但你要照抄内容和讲述方式,那不仅是无聊更是灾难。
斯皮尔伯格的场面调度简直膜拜。行云流水的运镜,舞蹈随着音乐一气呵成。
本来想说这部比1961年那部在逻辑上更严谨,似乎能接受男女主人公相爱两天就决意私奔的后续,直到看到最后一场洗Tony的表演,这部比1961年的那部还要差。之前那部好歹算是真正的歌舞片,对里面很多舞蹈设计印象深刻,以舞蹈来表达情绪;本片舞蹈含量低,更像是拍电影中间差一些歌剧。不过比起那个年代,置景和服饰倒是更好看了。P.S.奥斯卡真的没有好影片可以不评,一届里好几部翻拍是认真的吗?
爱好难 爱也好甜,感觉国内的“程路”可以做Jimmy的平替啊。
整个尬住,这是什么傻逼剧情,男主刚杀完女主他哥她就跟男主搞上了???我不理解…男主演技好差,这俩的爱情来得也好莫明奇妙,男主看起来一点感情都没有…
前半段节奏紧凑,从中间开始垮掉,变慢了,爱情发生得非常草率,没有突出男女主角除了一见钟情是怎么培养感情的,人物成了棋子机械地唱词
没看过舞台剧和61版,但这个版本的歌舞已经足够出色了
①歌舞片对于场面调度的要求更高,但斯皮尔伯格做得真是棒;②人类愚蠢的一个表现就是,许多仇恨,都是莫名其妙的存在,往小了说是西区故事,往大了说就是宗教冲突,民族仇恨,甚而至于假借冠冕堂皇头衔的各种战争;③剧情上有硬伤,男女主角的人选也似可商榷,尤其男主,有点城乡结合部年轻俊才的意思。
哈哈哈哈哈天呐夭寿啦,欧阳万成洗脑成功吸血鬼日记女主啦。
就好像…因为一首歌买了一盘CD,然后发现那是整张专辑唯一一首好听的曲子…
对不起,但私以为真的没有你们说的这么不堪...即便第三幕结束的仓促,但结合打光或是人物站位的调度来看,竟有一种杜琪峰般的港片风范,摄影也变得冷峻残酷,再无舞蹈与歌唱,也再无逃生梯上的隔窗对望。此时此刻与前两幕的制片厂华丽风格相比较,一时间竟有种《红楼梦》似的物是人非之感。更何况斯皮尔伯格这次是真的牛逼啊,开头那个定场镜头的摄影机运动就足以让许多当代导演学个五六年了,仅靠一个镜头便把观众拉入暴力动荡的贫民街区之中。尽管后面可以看出斯皮尔伯格正努力在好莱坞化和去好莱坞化间挣扎,但形式间的隐喻却仍然塞得满满当当,甚至在最后的枪响中共同发力,让我有种莫名的升华的快感...真正诠释了如何通过剧作之外的视听元素来拯救一个平庸的剧本
莎翁剧底本,牛逼的调度,文化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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