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隐匿于纽约繁华大都市之中的穷街陋巷,如果说正面的、积极的、光明的一面属于纽约,那么负面的、消极的、黑暗的一切就属于这条垃圾街。每一年,无法计数的流浪汉在这里集聚,争斗,然后死去被彻底清理,我们的主人公弗雷德(Mike Lackey 饰)就其中的一员。穷困潦倒的他受尽了人情冷暖和世态炎凉的折辱,心里满载着对这个社会的仇恨于恐惧,不出意外的话,他会和这里所有的流浪汉一样没有尊严的度过一生后像一条狗一样默默无闻的死去,可上帝给了他另外一个选择。
一次偶然中,弗雷德得到了一瓶名为“Viper”的奇怪液体,谁喝下了这种液体,伴随着巨大的痛苦,身体就会像被硫酸腐蚀一样的融化。见识过了液体的恐怖威力之后,弗雷德心中愤怒的火苗被点燃了,他决心以此为武器,来报复每一个曾经欺辱过他的人。
总感觉有那么丁点的沉闷和小格局,不过还是有西部味了
传奇英雄,永恒话题,以一敌十的个人英雄主义。画面唯美,摄影感人。
看了半部才发现男主是《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里那个嚣张的小个枪手。比利小子传奇落幕,可惜儿子演技不在线,一身奶气,和粗旷的西部格格不入。
西部片的魅力依旧,没有政治正确的黑人,没有情情爱爱的女人,西部牛仔们左轮手枪和步枪的响声真是悦耳。如今电影院的电垃圾电影太多,能在网上看到这部片实在难得!
就是杰森斯坦森电影常用的隐退大佬扮猪吃老虎的庸俗套路嘛,搞个小孩子挑逗观众情绪,结局大反转,这些手法都玩烂了,换张皮分就能高那么多。看斯坦森打架不比看这糟老头打手枪强?
西部片背景的《小人物》,最后的枪战还是很可以的,很“西部”!
少年去流浪,老爹先埋葬。血在你身趟,世界不一样。
Billy the Kid不是哪个被枪击的倒霉孩子,而是美国拓荒史上的一个传奇人物。亦侠亦匪,且枪法极快。
三星半 想起和平饭店杀人王的故事 背负着过去的比利小子 西部的宿命 背叛 荒凉 与传奇。比较简单纯粹的西部小品。
余太太听我一句
西部片的味道挺足,但很多细节方面不够严谨,比如老亨利躲在草窝子里跟劫匪们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一下子就骑马跑了,在三个人围剿的情况下,他根本就抬不起头,爬走的能有这么快吗?还有最后在他家门口跟群匪的战斗,我就不信那么多人朝他开枪,没一个能打中他,还有他儿子开门出来对射,居然也能全身而退。不管西部片的氛围营造的再地道,细节不严谨那就跟那些抗日神剧差不多了。近期看的《接住子弹》比这更差
小家子气的,或者你可以称为内敛的,一部对八十年代西部片的印刻。
很西部,好剧本,好镜头,也没有zzzq没有女没有尼,除了剧情为了镜头艺术感稍有点拖沓,整片都是很好的,全篇bgm使用率非常低,而且配乐慢很忧伤气氛烘托比起那些动不动辉煌到飞起的配乐真的要好很多,少油少盐越清淡才是难得
不论节奏、剧情、人物都非常经典的西部片,能想到老亨利不是一般人,但谁又能想到老亨利居然就是比利小子呢
人如果是坏的一出生的就是坏的,救了他不止2-3次,为了出名反手就是偷偷开枪弄死,真的垃圾就是垃圾,第一次他儿子被架上刀子的时候就应该弄死了。
以及,老亨利年轻的故事太简略了,没看明白
类似散步的走位稍微跳脱,但农民和杀手共存的身份,却有格外魅力,西部片还是这么带感
一开始就觉得这个男的肯定是个传说人物 却没想到最后还是死在敌人手里 而且是救过的 太讽刺 也可能是因果
每當西部片中的少年變成了牛仔,男孩變成了男人,也就意味著可以結束了。簡單的故事無法抵銷對西部片的熾熱情懷。沒有女主但有女人。
退隐的高手不得不重出江湖,颇有中国武侠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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