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无疑是一个天选之子,背上了替父报仇的宿命,彰显的是人文主义者的理想驱散现实黑暗。罗伯特·艾格斯的阿姆雷特是自以为是天选之子却不得不背上替父报仇却只能共毁灭的命运,一个是人的觉醒,一个是人的毁灭,大相径庭。2.连带着北欧风光的摄影更多选择了黑白色彩,尤其是对门的使用,门内门外两个世界,从门中窥视仇人复仇,又从门走向下一代新生。3.如果没有大银幕的直观观感,给予任何过多的评价都显多余。
这种导演拿到更高预算应该是一件好事,可是就像《灯塔》里解构普罗米修斯令我不齿,还原王子复仇的原型我亦看不见生存还是毁灭的答卷,又或者,艾格斯的答案过于反文明且黑暗,我不想看见?
大衛哥連堡對於受奇形怪狀的外部義肢(調整坐姿幫助消化的早餐椅、協助入睡的機器)長期操控而獲致的單純的感官體驗已經不感興趣,他真正想要進行的是一如片中的女藝術家Caprice所言,我們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深入身體內部,從虛空(無組織、無意義的器官群)之中創造出意義/答案。主人公Saul Tenser於結局流下的一滴眼淚既是他終於接受身體進化的象徵,同時亦是他親自承認「混亂的」、「碎片化的」身體成為大腦以外的全新智慧生命的光輝見證:何嘗不是一種近似於宗教式狂喜的超驗性瞬間(新技術、新身體/器官、新藝術三位一體),神似德萊葉鏡頭下的貞德受難。
看预告片还以为要往好莱坞爆米花的路上走,结果片子居然尽最大程度地保持了罗伯特艾格斯神秘、野蛮与诗性的个人风格。制片方也是心大,9千万美元让罗伯特这么玩儿,肯定亏成狗,就当为提升大众审美与院线片逼格做贡献了,也算功德一件。摄影真是吊炸天,瓦尔基里真就艾尔登法环真人版了。
出影院时路过一个瑞典人听到的评价。
看完有几个迷惑,第一个是这个片的成本为什么高达7000万?钱花哪里去了,看着还没有1000多万成本的绿衣骑士贵。第二是Eggers的灵气都去哪里了?前作里面大胆cult的元素和引人入胜的叙事都去哪里了,这个片里我看到的只是束手束脚和敷衍了事。PS,片长也有点太长,没有充沛的感情和充足的动机来支撑,显得片子又长又空洞。
这种导演拿到更高预算应该是一件好事,可是就像《灯塔》里解构普罗米修斯令我不齿,还原王子复仇的原型我亦看不见生存还是毁灭的答卷,又或者,艾格斯的答案过于反文明且黑暗,我不想看见?
卡司豪华,内容空洞,感觉像在看电视剧。维京传奇,孤国春秋,英灵神殿,基本上北欧维京的故事也都拍得差不多了,导致看这部电影也没有觉得有什么新意。维京人的野蛮与复仇,感觉就是他们生活的主旋律。ps,大哥和基德曼又演情侣又演母子也是没谁了,顿觉大哥有点玛丽苏,现实单身就能继续演儿子吗。
话剧质感,卡司强大,风景原始,基本上是写实北欧那时候的野蛮残酷生活了,还有些神叨叨,树的画面美到窒息,残暴的画面也是极度舒适。剧情简单,不过,内容有血有肉。连着把北欧几个国家走完,我是真的不喜欢北欧,骨子里就野蛮没文化,如今也就是仍旧贫困的暴发户啊,挪威风景很美。看到最后发现是北欧版《王字复仇记》,真真大悲剧!安雅太好看了! 特效真的太美了,最后王子复仇了,还变成了神灵?
美国与挪威新拍的北欧版的《汉姆雷特》,据查此故事“文字记载最早是完成于1200年左右的《丹麦史》,情节虽与莎剧有明显相同之处,但差异也不小。哈姆雷特的原型叫阿姆雷特,是丹麦国王之弟霍温迪尔之子。” 本片就是以王子阿姆雷特为主角编的复仇故事。虽然完全没有莎剧的哲理与戏剧张力,但在吸收展现北欧,特别是挪威、冰岛历史、传说文化及风光方面还是下了功夫,有一定观赏价值。剧作上对王后(影星妮可基德曼饰演)一角色的彻底颠覆,可谓一“亮点”。其他乏善可陈。
都能看下去,可看到最后有点受不了跳了一下,结果就结束了。。。2.5
冰岛风光+王子复仇记+北欧神叨设定=三星,Nicole脑残粉和音乐加一星…氛围制造挺好,raw得精致…只是uncle的小王国过于寒碜…主角如此无敌竟然要挂…
人类对快感和与众不同的追求已经达到了神经质的程度,神秘感常常是吸引单纯女性的利器,如同征服欲对于男人的吸引力。
看的时候其实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镜头是怎么拍出来的或者这个化妆好逼真
未来世界的freak show,被重定义的“内在美”之下名副其实的Pain art,身体即现实,Surgery成了new sex,Body horror向的进化不失为环保上另辟蹊径的解决方案了,值得大力拥抱,好的。
不知所云 (the moment he called them 'we ppl' suddenly made me go all funny... so thats the feeling when its all so clear you are definitely gonna vomit.
北欧怪力从midsommar以来好像就成了个潮流 请多来点,这我还是吃得下的
讲真 绝大部分电影都担不起严肃思辨的载体——也不需要——包括此片,几个象征寓意颠来倒去重复真是可怕的乏味。作观念展品论么,还不如上世纪的戈达尔先锋
4.0。1.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无疑是一个天选之子,背上了替父报仇的宿命,彰显的是人文主义者的理想驱散现实黑暗。罗伯特·艾格斯的阿姆雷特是自以为是天选之子却不得不背上替父报仇却只能共毁灭的命运,一个是人的觉醒,一个是人的毁灭,大相径庭。2.连带着北欧风光的摄影更多选择了黑白色彩,尤其是对门的使用,门内门外两个世界,从门中窥视仇人复仇,又从门走向下一代新生。3.如果没有大银幕的直观观感,给予任何过多的评价都显多余。
《哈姆雷特》被讲了好几百年,再不加点儿新东西确实就搅和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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